一、项目编号:N5101052023000026
二、项目名称:黄田坝街道食堂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凉山州弗沃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昌市建昌东路团结安置新村B区3-6
被投诉人:四川志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中国铁建广场4栋1917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昕橙农业有限公司
住 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1栋1单元10层1008号
四、基本情况
凉山州弗沃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不服四川志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就“黄田坝街道食堂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4月2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5月4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一:中标供应商四川昕橙农业有限公司存在应被判定为一般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情形,但审查通过并取得排名第一的磋商结果,该公司通过资格性审查错误,属投标无效。
投诉事项二:投诉人合理怀疑四川昕橙农业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业绩材料、虚假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谋取中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因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人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的,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均不成立,驳回投诉。
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