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0223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中医医院新冠病毒感染救治能力建设项目包4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赛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电商产业功能区管委会武科西五路360号5栋5层1号
被投诉人: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7栋1单元16层1623、1625号
相关供应商: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1区1号楼15层、16层、17层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
投诉事项:根据《评审情况表》,成都赛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投标人履约能力”应得2分,实际评标结果给予0分,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质疑,给予对应评分加1分,导致成都赛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权益受到损害。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本机关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四川省财政厅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