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根据 《内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内江市 2022 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内财采〔202 3 〕1号), 市监督评价工作组于6月12日-6月13日 对 威远县政府采购 中心 开展了2022年度 监督检查及信用评价 ,检查中发现你单位2022年政府采购项目工作中 存在 一些 问题 ,按照市财政局统一安排,由我局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内容如下 。
一、 问题情况
威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威远县山王镇太平村8组龙大湾渣口石至杨明培屋后岩边危岩治理工程 ( 项目编号:N5110242022000084)。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日期为2022年11月25日,合同公告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的规定 。
二、 整改要求
一是 责令你单位就上述问题及时整改,并在收到本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我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二是 你 单位要认真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并举一反三,研究制定长效措施,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 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威远县 财政局
202 3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