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财政局责令整改通知书(威财采函〔2023〕4号)

威远县 2023-07-10 00:00:00

威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

《内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内江市

2022

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内财采〔202

3

1号),

市监督评价工作组于612-613

威远县政府采购

中心

开展了2022年度

监督检查及信用评价

,检查中发现你单位2022年政府采购项目工作中

存在

一些

问题

,按照市财政局统一安排,由我局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内容如下

一、

问题情况

威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威远县山王镇太平村8组龙大湾渣口石至杨明培屋后岩边危岩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N5110242022000084)。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日期为20221125日,合同公告时间为20221222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的规定

二、

整改要求

一是

责令你单位就上述问题及时整改,并在收到本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我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二是

单位要认真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并举一反三,研究制定长效措施,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

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威远县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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