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成都天驰建材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长路59号附2号1层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乡城县光伏提灌站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33362022000068)”检举一案调查过程中发现,成都天驰建材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成都天驰建材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4300.00 元、并处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
乡城县财政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