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觉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N5134312023000020
二、项目名称:森林消防专用车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程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两水工业区8号
被投诉人1:昭觉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昭觉县新城交通路167号
被投诉人2: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西昌市南坛村惠民家园小区A栋1号
四、基本情况
于2023年04月24日,四川众和泰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对本项目竞争磋商文件进行了公告,潜在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06日,开标时间为2023年05月06日。于2023年05月08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挂了中标结果公告。现已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的综合评分明细表评分标准中服务实施方案评分标准没有细化和量化指标、无明确判断标准的模糊表诉,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此设定严重违反了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理念,严重损害了政府采购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投诉事项2: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评分标准中服务实施方案评分要求没有具体的一个标准以及在磋商文件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商务、服务等要求中未明确相关的事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此设定严重违反了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理念,严重损害了政府采购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投诉事项3: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评分标准中服务实施方案和类似业绩评分要求设置缺乏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以及设置的评分要求与本项目实际情况没有直接联系,违反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以及《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的若干意见》(财库〔2013〕66号)(四)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制定。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此设定严重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公平公正的采购理念,严重损害了政府采购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投诉事项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类似业绩要求中有模糊不清、含义不明的评分要求,并且类似业绩要求存在排斥中小企业及限制新成立企业的违法行为。故类似业绩评分要求存在故意设置陷阱、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此设定严重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公平公正的采购理念,严重损害了政府采购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投诉事项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类似业绩评分要求违反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以及设置的类似业绩评分要求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斥和限制潜在供应商和中小微型企业,并且类似业绩评分要求模糊不清、含义不明。此设定严重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公平公正的采购理念,严重损害了政府采购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投诉事项6: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中技术部分评分要求存在模糊不清、含义不明的评分要求设置。设置的评分要求表述不规范、含义不准确、不够清楚明了。存在故意设置陷阱排斥和限制大多数供应商参与,严重损害了政府采购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此设定严重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公平公正的采购理念,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1-6均不成立。本机关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人投诉。
昭觉县财政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