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达市财采管〔202 3 〕 107 号)
当事人:四川宇泰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西外新区金龙大道广电花园小区C.D幢2层1号
二、基本情况
四川宇泰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达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20年公厕改建二期工程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17012020000535)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行为,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之规定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四川宇泰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采购金额(114.3374万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即5716.87元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收违法所得22.5045万元的行政处罚。
达州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