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乐财采投处〔2023〕30号)

乐至县 2023-07-05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乐财采投处202330

一、项目编号:N5120222023000028

二、项目名称:乐至县2021年灾毁农田修复(配方肥采购和技术培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蒲星燕农业有限公司

 址: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竹海路三段4号

被投诉人1:乐至县农业农村局

 址:乐至县南塔街道办农经路118号

被投诉人2:四川万骏逸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52号3栋15楼1501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蒲星燕农业有限公司不服四川万骏逸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就“乐至县2021年灾毁农田修复(配方肥采购和技术培训)项目(采购编号:N5120222023000028)”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6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612日收到,经审查,依法予以受理。本机关于2023613日向代理机构、采购人发出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向代理机构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并在有效期内收到了答复,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请求:1.依法判定评审程序错误,中标无效,重新组织采购。2.依法判定评审过程对我公司相应文件的判定无效,本项目开标过程评审无效,重新组织采购。

投诉事项:1.我公司响应文件存在明显理解性和含义不明确及文字错误的问题,评审小组成员未依法要求我公司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废标处理开标程序不合法。2.本项评审过程中将我公司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其判定无依无据,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现有证据证明,投诉事项1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乐至县财政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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