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大财发〔2023〕28号)

大邑县 2023-07-05 00:00:00

一、项目编号:N5101292023000042

二、项目名称:部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祥和蓉泰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站北北街153号2栋2层512号

被投诉人1:大邑县教育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富民路北段1号

被投诉人2: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87号8栋4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2于2023年5月31日“部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292023000042)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68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202368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本项目设置演示内容,不合理且具有排他性。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大邑县财政局

2023年7月5日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