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华丰肉类联合加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就剑阁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第4包)(采购项目编号:N5108232023000010)于 2023年5月1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5月15日收到。经审查,本机关认为:
你公司在投诉前未依法质疑,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投诉人提起的投诉。
剑阁县财政局
2023年5月16日
江油市华丰肉类联合加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就剑阁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第4包)(采购项目编号:N5108232023000010)于 2023年5月1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5月15日收到。经审查,本机关认为:
你公司在投诉前未依法质疑,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投诉人提起的投诉。
剑阁县财政局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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