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052023000079
二、项目名称:大运会西南财大排球场馆病媒生物监测防制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汇成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观音桥56号2-101
被投诉人1: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
被投诉人2: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S1区16楼1625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汇成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服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就“大运会西南财大排球场馆病媒生物监测防制服务”(采购项目编号:N5101052023000079)(以下简称“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6月12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6月12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第三章三、技术、服务要求(二)仪器设备配置要求“1、配备从事病媒生物防制专用车辆1辆;”以及第六章三、综合评分3.3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第8项本项目的设备配备情况中提及“配备从事病媒生物防制专用车辆每增加1辆得1分,最多得3分。”存在采购需求不明确的问题。
- 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处理过程中,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