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N5107052023000037
二、项目名称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医院新型智慧医疗大健康管理中心项目附属配套医疗设备采购(第一批、包3)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城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西四路1718号五楼515室
被投诉人: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绵阳市安州文化广场二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江西联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因不满意被投诉人绵阳市安州区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4月19日对绵阳市安州区人民医院新型智慧医疗大健康管理中心项目附属配套医疗设备采购(第一批、包3)(采购项目编号: N5107052023000037)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5月4日向我局提起投诉。经初步审查后我局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
事实依据:
2. 相关供应商的全高清鼻内窥镜响应产品(品牌:狼牌;规格型号:5025101)为虚假产品,因为德国狼牌内窥镜在中国市场销售的型号中不具有5025101型号。
3. 采购文件第22页“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栏“参数性质”标注“▲”的第1项规定:“肺功能仪具有模块化升级功能,后期可增加快速体积描记箱、支气管激发试验、脉冲振荡气道阻力等模块功能。”而相关供应商的肺功能仪响应产品(品牌:瑞超;规格型号:Ruichao-STD)不具有支气管激发试验模块,属于虚假响应谋取成交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审查,本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