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成高财采处〔2023〕3号)

成都市高新区 2023-06-29 00:00:00

成都高新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成高财采处〔20233

一、项目编号:N5101892023000066

二、项目名称:2023年大宗物资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凉山州展瑞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投诉人”)

地址: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长安街道安宁村122

被投诉人

1

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下称“采购人”)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8

被投诉人2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415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代理机构于2023426日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517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一:本项目采购文件综合评分明细表“五履约能力”中的“4.仓库位置情况”变相设置投标门槛排斥潜在供应商,对潜在供应商实行了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二:本项目采购文件综合评分明细表中“五履约能力”中的“3.配送车辆的响应情况”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属于设置明显高于履行合同本身需求的条款,对潜在供应商实行了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投诉事项一、投诉事项二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成都高新区财政局

                          202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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