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三财投诉处字〔202
3
〕
20
号)
一、项目编号:N5107222023000065
二、项目名称:三台县政务大楼中央空调购买安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绵阳市霍特佳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毅锦街1号绵阳西部现代物流城
被投诉人:三台县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三台县北坝镇梓州干道政务大楼6楼
四、基本情况
绵阳市霍特佳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不服三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于2023年5月25日就三台县政务大楼中央空调购买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7222023000065)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6月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6月5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一:
招标文件 3.3 技术要求中第 16项中第 14 项要求:“壳管内部配有螺旋折流板,壳管分液方式为分液器分液且需提供国家认可的换热效果高效证书。
投诉事项
二:
招标文件 3.3 技术要求中第 16 项要求:“16 设备具备多级防冻技术,具有先进智能化功能评价证书。”此设置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且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投诉事项
三:
招标文件 3.3 技术要求中第 16项中第 18 项要求:18 流量保护方式为机组自带水流检测装置 (压差或靶流开关),需内置。质疑答复依然坚持招标设备具备“流量保护方式为机组自带水流检测装置(压差或靶流开关)”此项配置属于附属配置,与设备技术性能、实际运行效果并无直接关系。
投诉事项
四:
招标文件 3.3 技术要求中第 16项中第 23、24 项要求:▲23 变频风冷模块机组其气密性应依据 GB/T18430.1-2007 标准 6.3.1 规定的方法使用电子卤素检漏仪进行检测,机组单点泄露率应低于 14g/a。此设置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且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二、三、四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三台县财政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