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 :N5113212023000033。
二、项目名称 :南部县2023年秋季至2024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材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省金农川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投诉人1: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被投诉人2:南部县政府采购中心
四、投诉情况
四川省金农川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就南部县2023年秋季至2024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材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5113212022000033)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2023年5月16日依法受理。
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本项目划分为服务类采购,属于项目标的划分错误。
投诉事项2: 采购人本项目行业划分错误;
投诉事项3: 该库房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完善,经属地消防单位监督检查现场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得2分;(提供2022年度以来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佐证)。
投诉请求:
1、将本项目调整为货物类采购,并相应调整招标文件内容;
2、明确设置本项目所属行业;第一类大米(籼米、粳米)、第二类面粉、第三类菜籽油、第四类酱油(醋)、第六类猪肉划分为工业;第五类蔬菜划分为农牧渔。
五、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驳回投诉。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南部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部县财政局
2023年6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