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终止告知书
四川勇争广告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通过顺丰快递(快递单号:SF1417716582575)对遂宁市民康医院综合大楼及老年养护院标识标牌项目(项目编号:N5109012023000087)向四川友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2023年5月19日四川友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拒收你公司发送的快递。于2023年6月1日通过顺丰快递(快递单号:SF1439612691349)向本机关提出投诉,2023年6月1日本机关签收了你公司通过顺丰快递送达的《投诉书》,经审查,符合投诉受理要求,本机关于2023年6月1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审查期间,2023年6月25日本机关收到你公司书面申请撤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政府采购投诉终止。
特此告知。
遂宁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