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3000091
二、项目名称: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熊猫基地纸品及消毒防疫物资采购项目包1(下称本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富邦中佳实业有限公司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通街98号锦汇花园8栋
被投诉人: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路318号IMP环球都汇广场15楼
相关供应商1:四川本色工坊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本色工坊)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致和镇牡丹大道南段162号5栋1层
相关供应商2:四川蜀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蜀邦实业)
地址:四川省彭州工业开发区牡丹大道南段16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4月12日收到投诉人补正后的《投诉书》。投诉事项为:本色工坊与蜀邦实业有关联,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属于恶意串通的情形。经审查,投诉人的投诉书符合规定,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经查,2023年2月28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项目采购公告。3月10日,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了本项目采购活动,包括投诉人在内的41家供应商参与了本项目采购活动。3月14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项目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四川本色工坊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依据现有证据材料,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驳回投诉。
成都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