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和金融工作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新津区 2023-06-25 00:00:00

一、项目编号:N5101182023000023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院后勤(保洁)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鼎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大观街358114

被投诉人1:成都市新津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迎宾大道234A4

被投诉人2: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西创大道1387

相关供应商:川房后勤服务(成都)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3321191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于20230425日就《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院后勤(保洁)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N5101182023000023)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51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515日收到投诉材料,经审查,该投诉符合政府采购投诉的法定受理条件,本机关于当日正式受理该投诉

投诉事项为:本项目评审专家对中标供应商【川房后勤服务(成都)集团有限公司】的评审有违客观、公正的评审要求。

经查,2023328日,本项目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3418日,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了本项目评标活动。2022420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驳回投诉。

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和金融工作局

                                                                        202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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