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312023000024
二、项目名称:2023年违法建设专项整治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长沙湘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投诉人)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雨敞坪镇麻田村代家组8号
联系人:夏小平
被投诉人1:蒲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称采购人)
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蒲阳路35号
被投诉人2:成都市中晟汇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鹤山街道广平路19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成都市中晟汇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蒲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违法建设专项整治项目”(项目编号:N5101312023000024,下称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5月17日收到。经审查,本机关于2023年5月18日向投诉人发出了《补正通知书》,2023年5月23日收到投诉人补正齐全的投诉书,经审查后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一: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因未规定供应商应当具有建筑施工相关资质而违法。
投诉事项二:本项目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投诉事项三:未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对提供有效的质疑函进行答复。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但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规定,本机关决定:如给相关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投诉事项二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投诉事项三为无效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投诉事项二和投诉事项三予以驳回,对投诉事项三中的违法行为,本机关将另行处理。
蒲江县财政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