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昭化区 2023-06-25 00:00:00

一、项目编号:N5108112023000008

二、项目名称:广元市昭化区文旅形象设计及文创产品设计制作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启行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36B单元151

被投诉人1:四川辰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图腾广场2单元2310

被投诉人2:广元市昭化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地址:广元市昭化区群众文化艺术中心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3年3月22日四川辰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广元市昭化区文旅形象设计及文创产品设计制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5108112023000008)采购公告。2023年4月3日,四川辰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案涉项目评审。2023年4月4日,四川辰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案涉项目中标(成交)公告,宣布四川好事一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包件一成交供应商。

投诉事项一:四川好事一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二:四川辰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答复逻辑混乱,我公司有理由怀疑代理公司未质疑事项进行调查。怀疑代理公司和四川好事一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涉嫌串通一气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二(第一部分)成立,投诉事项二(第二部分)不成立投诉事项一处理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 第四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一项等规定,鉴于四川好事一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积极配合监管机关调查,并主动承认错误。项目履约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因此本机关决定:给予四川好事一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案涉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十(9060元)的行政处罚。故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如给投诉人造成损失的,你公司可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 第四项之规定,依法提起诉讼。

投诉事项二(第一部分)处理结果:要求四川辰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文件要求,同时要求四川辰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加强从业人员能力建设、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或四川省广元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2023612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