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维立德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N5104212023000018
二、项目名称:四川米易中学新高考改革综合服务平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维立德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东三环路二段龙潭工业园
被投诉人1:四川省米易中学校
地址:米易县攀莲镇安宁路86号
被投诉人2:四川晟越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丙草岗街道临江路35号3单元2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博睿知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8号C座3楼D区3号(现代服务产业园内)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3年3月21日,四川晟越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023年4月3日,四川晟越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磋商、评审。2022年4月4日,四川晟越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截止2023年4月27日,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尚未签订。
投诉事项1:本项目立项审批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际采购的是软硬件货物,严重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
投诉事项2:成交供应商四川博睿知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投诉事项3:成交供应商四川博睿知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不具备本项目生产经营资质。
投诉事项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晟越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采购文件的编制过程中擅自改变了采购品目。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4不符合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予以驳回。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予以驳回。投诉事项3成立,鉴于本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没有合格的成交候选人,无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米易县财政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