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川财采〔2023〕73号)

省本级 2023-06-16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本机关依法对成都理工大学沉积与生物地球化学实验室第6批专业设备采购项目(五次)(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176)、成都理工大学沉积与生物地球化学实验室第7批专业设备采购项目(三次)(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187)、成都理工大学沉积与生物地球化学实验室第8批专业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177)采购活动实施财政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规定,本机关决定:中标无效,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川省财政厅

202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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