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智汇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不服被投诉人四川省弘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就合江中学江北校区舞台设备及体育场馆音响系统、校园安防监控系统及校园广播系统、教室护眼灯等项目(项目编号:N5105222023000056)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 年5月26日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于2023年5月29日收到。经审查,我局认为:该投诉书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我局于2023年6月1日要求你公司补正。我局多次告知你公司在补正期限内按照补正要求进行补正,你公司仍未按照补正期限补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我局决定:不予受理你公司提起的投诉。
合江县财政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