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乐财采投处〔2023〕27号)
- 项目编号:N5120222022000065
- 项目名称:乐至县综合档案馆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简阳市盛唐传奇网络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简阳市东城华府B区
被投诉人:四川宇之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侧银杏苑小区1幢3楼
四、基本情况
简阳市盛唐传奇网络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就“乐至县综合档案馆中央空调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20222022000065)”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1月18日收到投诉书,经审查,依法予以受理。本机关于2023年2月9日作出投诉处理决定,投诉人不服该决定,于2023年4月7日向乐至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3年6月6日收到《乐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乐府复决字[2023]5号),现根据有关事实依据重新作出投诉处理决定。
投诉请求:1.对未按时答复的代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做出行政处罚并挂四川政府采购网进行通报;2.请按相关法律规定修改评分方法并重新挂网进行采购。
投诉事项:1.未在规定时间对质疑作出答复;2.采购方式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现有证据证明,投诉事项1成立,不影响采购结果;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乐至县财政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