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终止告知书 得财采〔2023〕20号

得荣县 2023-06-12 00:00:00

得荣县卫生健康局、四川同元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川和美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和美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不服四川同元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就得荣县卫生系统能力提升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33382023000009)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5月1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5月23日已收到,经审查后,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处理期间,  四川和美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6月7日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撤回投诉,本机关2023年612日收到《撤回投诉告知函》。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终止。

特此告知。

得荣县财政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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