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6212022000277
二、项目名称:拍摄制作岳池宣传片、宣传册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丰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0好高新国际广场B座606室
被投诉人:四川正达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兆景路16号附35号
四、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23日,四川正达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采购人为中国共产党岳池县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1月16日,四川盛浩昌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投诉人于2023年2月1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2023年2月17日向投诉人发出《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投诉人于2023年2月22日向本机关送达补正材料,调查期间,本机关向简阳市财政局、成都市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取证调查。
投诉事项:拍摄制作岳池宣传片、宣传册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成都启行广告有限公司不具备参加投标资格。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岳池县财政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