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财政局
责令整改通知书
何兴芳(专家证号:SC0802183):
2023年5月5日,我局收到四川省苍溪县实验中学校移交的关于“四川省苍溪实验中学校教学智能交互平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8242023000016)中标供应商四川希商服饰有限公司涉嫌违规”的检举线索函。经我局调查核实,审查认定评标委员会在评审和评审复议过程中存在不仔细不认真的问题,违反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川财采〔2016〕53号)第十三条(评审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义务:②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复函、评审及评审复议报告等为证。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川财采〔2017〕62号)第六十三条“评审专家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视情况给予责令改正、批评教育……(五)不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导致评审过程、评审结果违法违规,情节轻微不构成行政处罚的”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你在今后的评审工作中引以为戒、予以改正。并在收到本通知书5日内,将有关整改情况报送我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特此通知。
苍溪县财政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