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整改通知书
乐财采责改〔2023〕2号
四川宇之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机关在处理“乐至县综合档案馆中央空调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20222022000065)”投诉时发现你单位代理项目存在以下问题,现就发现的问题责令你单位进行整改:
一、存在问题
你单位在未与质疑供应商进行任何沟通的情况下采用顺丰到付送达方式存在瑕疵,其邮件不能视为已送达。
二、整改意见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要求你单位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化责任,规范程序,严格把关,提高工作质量,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三、整改时限
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整改情况报送至采监股。
乐至县财政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