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财政局
责令整改通知书
四川希商服饰有限公司:
2023年5月5日,我局收到四川省苍溪县实验中学校移交的关于“四川省苍溪实验中学校教学智能交互平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8242023000016)中标供应商四川希商服饰有限公司涉嫌违规”的检举线索函。经我局核实,该项目询价通知书中技术参数均为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和产品须完全满足询价通知书中技术参数要求。你公司提供的样机与响应文件和询价通知书中要求的部分技术参数不一致,存在虚假响应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第五项、第四十条第四项所称质量和服务相等,是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之规定。
鉴于你公司积极配合调查,态度端正,系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较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之规定。现责成你公司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及时整改,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并给予批评教育。在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我局(采购监督管理股)。
苍溪县财政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