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天池街道景鸿街19-27
被投诉人: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一段176号
四、基本情况
乐至县元盛安电器店不服资阳融媒体中心就“演播室显示大屏(项目编号:N5120012023000049)”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5月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5月7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
2023年4月10日,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演播室显示大屏(项目编号:N5120012023000049)”竞争性磋商公告。
截至2023年5月16日,本项目已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履行。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资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资阳市财政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