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8222023000007
二、项目名称:荥经县公办幼儿园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昌胺玥诺工贸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新溪桥路新二区36栋1单元 101室/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359号
被投诉人1:荥经县教育局
地 址:严道街道荥兴路东三段58号
被投诉人2:四川正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工业南路2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文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238号1栋1单元18层1号
四、基本情况
南昌胺玥诺工贸有限公司不服四川正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3年4月17日就荥经县公办幼儿园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18222023000007)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4月2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5月8日顺丰快递收到书面投诉书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供应商四川文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制造商中山市贵宝电器有限公司品牌贵宝,此品牌不是供应商提供制造商的品牌。中标单位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中标单位提供制造商品牌为虚假响应招标文件。虚假响应,应按废标处理。
于2023年3月2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荥经县教育局荥经县公办幼儿园设备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于2023年3月9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荥经县教育局荥经县公办幼儿园设备设施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更正原因:修改采购文件部分内容。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增加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金额:8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元整)。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标的名称:儿童椅/172.提供儿童椅的检验或检测报告,检验项目至少包括外观、木制件表面涂层、结构安全、甲醛释放量、有害物质限量(可迁移元素)、警示标识和五氯苯酚。(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本条更正为:▲172.提供儿童椅的检验或检测报告,检验项目至少包括外观、木制件表面涂层、结构安全、甲醛释放量、有害物质限量(可迁移元素)、警示标识和五氯苯酚。(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于2023年3月27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荥经县教育局荥经县公办幼儿园设备设施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宣布四川文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为拟成交供应商。
投诉人于2023年4月2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5月8日顺丰快递收到书面投诉书并依法予以受理。
2023年6月7日收到荥经县市场监管局关于荥经县财政局协助调查函的复函。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