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N5109012023000071
二、项目名称:遂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暖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张家山城北工业园十号路3楼B区02号
被投诉人1: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住所:遂宁市船山区西山北路276号
被投诉人2:四川叁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遂宁市河东新区栖霞路2号奥城玫瑰花园商业5栋2层1号营业房
四、基本情况
江西暖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不服四川叁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就遂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9012023000071)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5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不符合受理要求,2023年5月16日本机关通过中国邮政向投诉人发送了《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2023年5月24日本机关签收了投诉人补正后的《投诉书》,经审查,符合投诉受理条件,本机关已于2023年5月24日依法予以受理。2023年5月25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发送了《投诉答复通知书》《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3年5月31日被投诉人1向本机关送达《投诉答复函》及相关资料,2023年6月1日被投诉人2向本机关送达《关于遂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相关投诉的答复函》,本项目评审已结束,尚未签订采购合同,已暂停采购活动。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五、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一:招标文件中无创呼吸机参数要求▲10、无需外接设备即可支持升级内源性PEEP监测功能。(提供设备截图证明材料加盖鲜章)。
投诉事项二:招标文件中无创呼吸机参数要求▲11、无需外接设备即可支持升级食道压或辅助压监测功能。(提供食道压或辅助压配套耗材国产注册证明材料加盖鲜章)。
投诉事项三:招标文件中床旁监护仪参数要求▲10、支持升级PiCCO监测模块或者单机,采用pulsionPiCCO技术股动脉和中心静脉常规穿刺实现微创CCO等血液动力学监测参数,并提供蛛网图,直观观察病人的变化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所有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本机关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人投诉。
遂宁市财政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