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三财投诉处字〔202 3 〕 17 号)
一、项目编号:N5107222023000014
二、项目名称:食品加工设备采购(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锦弘华辰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6栋A区1-2楼
被投诉人1:四川聚丰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高新区石桥铺东路中国科技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6栋502室
被投诉人2:三台县芦溪幼儿园
地址:三台县芦溪镇潼绵路176号
相关供应商:绵阳市当代厨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城郊乡圣水一队
四、基本情况
四川锦弘华辰贸易有限公司不服四川聚丰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就食品加工设备采购(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07222023000014)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5月18日向本机关邮寄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5月22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的规定。受理和处理质疑的主体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投诉人提交的质疑函中被质疑人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为成交供应商,质疑函属于要件不齐的情形;且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综上,投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三台县财政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