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6232023000084
二、项目名称:中江县人民路幼儿园城西分园2023年教学教玩具设施设备等一批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莘莘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中江县辑庆镇中兴村六社
被投诉人1: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 中国(西部)国际珠宝交易中心4栋14层06号
被投诉人2:中江县人民路幼儿园
地 址:中江县凯江镇人民东路光明巷86号附6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莘莘教学设备有限公司不服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江县人民路幼儿园于2023年5月25日就中江县人民路幼儿园城西分园2023年教学教玩具设施设备等一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6232023000084)作出的质疑答复,2023年5月28日通过快递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6月1日收到快递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一:
招标文件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①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具有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具有很强的倾向性、排他性。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中江县财政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