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绵财投诉处字〔2023〕第14号)

绵阳市市本级 2023-06-05 00:00:00

绵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绵财投诉处字〔2023〕第14

一、项目编号:N5107012023000032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绵阳中学食堂安装中央空调(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耀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万科魅力之城四期29栋

被投诉人1:四川省绵阳中学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剑门路西段26号

被投诉人2: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绵阳科创区玉泉南路15号田森.奥林春天三期1幢9楼

四、基本情况

四川耀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不满意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就四川省绵阳中学食堂安装中央空调(二次)(项目编号:N5107012023000032)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4月22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2023年4月23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

将与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无关的认证作为评审因素,从而导致产生了指向性和歧视性,损害了评审的公平、合理。

投诉事项2:

本项目采用二级建造师打分不合理、不合法。

投诉事项3:

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4:

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不明确,导致无法选型,更谈不上核价、报价。

投诉事项5:

将与产品质量无关事宜作为评审因素。

投诉事项6:

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7:

需求描述不清晰、不完整、有歧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3、4、5、6、7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绵阳市财政局    

2023年6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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