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南财采〔2023〕处字第03号)

南江县 2023-06-05 00:00:00

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成都民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凤溪大道北段666号1栋2单元11层1105号

邮编:610000

联系人:王佳       联系电话:15882242780

被投诉人1:欧瑞建业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南江县光雾山大道红星段460号

邮编:636600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27-8639699

被投诉人2:南江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工环路24号

邮编:636600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18282795900

投诉人因不满意欧瑞建业建设有限公司对南江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防控预警设备及事故抢险救援装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N5119222023000075)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5月30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一、投诉事项

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其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的“二、技术、服务要求”中的①移动执法专用箱:移动执法软件系统一套,带有最新执法文书模板数据库,自动更新。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原色电子件。②雷达生命探测仪:提供所投产品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原色电子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与本项目产品质量、服务等要求无关。此项要求具有指定性、排他性,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且有违《川府发〔2018〕14号》文件的规定。

二、审查情况

南江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防控预警设备及事故抢险救援装备购置项目采购预算金额206.5万元,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报名供应商9家,参与谈判供应商共5家,成交金额205.104万元,欧瑞建业建设有限公司于5月24日发布了成交公告,投诉人成都民嘉科技有限公司未参与谈判。

谈判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其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的二、技术、服务要求移动执法专用箱:移动执法软件系统一套,带有最新执法文书模板数据库,自动更新。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原色电子件。雷达生命探测仪:提供所投产品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原色电子件。

经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等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受本条例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第七条规定:软件登记机关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利人享有著作权(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凭证。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移动执法专用箱移动执法软件、雷达生命探测仪中软件著作登记证书正是基于政府采购法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要求的具体体现,既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也是对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的要求。

移动执法专用箱、雷达生命探测仪所配套的软件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若无配套软件,移动执法专用箱、雷达生命探测仪均无法正常工作,达不到采购需求。且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著作权登记证书,并未指定特定的某款软件,不具有排他性、指定性,不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以上事实有该项目谈判文件、质疑函、质疑回复函、调查复函及说明等在案佐证。

三、处理情况

投诉人投诉内容和本局审查的事实情况,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局决定:驳回投诉。

投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江县财政局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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