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34372023000019
二、项目名称:雷波县脐橙产业发展配套设施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上太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成都市成华区小龙桥横街391号1层
被投诉人:四川国弘建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盛邦街88号“汇锦广场”C座一单元903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航大芯光太阳能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 乐山市市中区棉竹镇高坝村1组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3年3月15日,四川国弘建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3年4月6日,四川国弘建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3年4月7日,四川国弘建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公布中标供应商为四川航大芯光太阳能设备有限公司,2023年4月10日,雷波县农业农村局与四川航大芯光太阳能设备有限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现已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1:关于中标结果公示中的分数问题,代理机构虽然已更正,但是针对本次失误代理机构未给出合理的解释,该项目金额如之大,竟然存在分值录入错误,只有第一名中标公司正确,二、三名均是;且我公司平均分83.2857与82之间并不存在代机构所说的因系统限制,平均分值录入只能取小数点后三位,给出的解释不合理,请相关部门进行核查。
投诉事项2:本项目的第一中标人候选人存在法律纠纷及行政处罚,该行政处罚系用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并且因此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但是代理机构依旧让其中标并未重新核查其资格文件。代理机构以“开标前已查询,不存在相关信用记录”以及通过邮箱去函第一中标人候选人,并以“行政处罚期限已届满”作为答复,该答复内容避重就轻,闭口不谈该行政处罚系用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事实,以及该项目(N5134372023000019)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给出在政府采购中,有行政处罚的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存在明显偏袒,有失公允,给出的解释不合理。该政府采购项目涉及金额较大,代理机构此举很明显为了排除潜在供应商,这不仅仅是排斥了我们,也排斥了全国供应商,玩弄了全国老百姓,玩弄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导和政府。请相关部门进行核查。
投诉事项3:四川航大芯光太阳能设备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乐山航大星光太阳能热水器制造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8日被马尔康市财政局列入黑名单,又通过更改公司名称参与投标并且中标,代理机构未核实好此公司信誉情况就让如此一个劣迹斑斑的公司通过资格审查并且顺利中标,对于我们的质疑坚持称该公司未有不信用记录,此举充满偏袒包庇性。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投诉人所有投诉事项均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人投诉。
雷波县财政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