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绵财投诉处字〔2023〕第13号)

绵阳市市本级 2023-05-31 00:00:00

绵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绵财投诉处字〔2023〕第13号)

一、项目编号:N5107012023000020

二、项目名称:绵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造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部分)(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中汇佳顺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跃进东街九州国际公寓

被投诉人:绵阳市公安局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剑南路西段298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中汇佳顺商贸有限公司不满意绵阳市公安局2023年4月10日就绵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造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部分)(三次)(项目编号:N510701202300002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5月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

1

招标文件中存在众多设备参数要求设备主动融合绵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监督管理监督系统、由该系统进行直接控制设备或由该系统控制设备基础功能。而要实现此效果,须针对特定设备进行定制开发。因此,能满足招标文件中相关技术要求的设备也只能是特定设备。综上所述,本次采购的设备参数要求存在唯一性和指向性,对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况。

投诉事项

2:

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五、“评标细则及标准”26.2“综合评分明细表”存在指向性和唯一性,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况。

投诉事项

3:

采购信息未完全公开透明。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3不成立,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绵阳市财政局

2023年5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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