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3012023000046
二、项目名称:电梯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至县元盛安电器店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天池街道景鸿街19-27
被投诉人:自贡市教育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评标方法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且本项目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自贡市财政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