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34012023000051
二、项目名称:购置废物箱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民嘉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温江区凤溪大道北段666号1栋2单元11层1105号
被投诉人1:凉山州德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西昌市海滨中路3号门海门渔村三区3-1栋3楼2号
被投诉人2:西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住所:西昌市宁城路1号
四、基本情况
成都民嘉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凉山州德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就“购置废物箱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34012023000051)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4月2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4月27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中的“★二.技术、服务要求”的产品“废物箱”要求“2.顶盖:规格尺寸 960mmx380mm(±10mm)盖子边缘经内卷边工艺处理;(本条参数为本项目重点参数,为保障我市创文工作的顺利推进,供应商须提供样品予以佐证,由评审委员会现场测量、查验)。3.中柱:采用厚度为1.0mm(±0.2mm)的优质不锈钢抗指纹板制作:中柱设有烟蒂役放口及有害垃圾投放口,烟蒂投放口和有害垃圾投放口采用整板设计经模具冲压一次成型,烟蒂投放口和有害垃圾投放口微有翻边处理;(本条参数为本项目重点参数,为保障我市创文工作的顺利推进,供应商须提供样品予以佐证,由评审委员会现场测量、查验)。4.垃圾投放口尺寸(长*宽*高):345mmx380mmx20mm(±3mm)采用厚度 1.0mm(±0.2mm)的优质不锈钢板抗指纹压制,表面设有一圈 3mm 凸筋防止雨水流入桶内,模具冲压冲孔成型,成型尺寸310mmx345mm(±3mm):内空尺寸:240mmx275mm(±3mm),投放口内空经磨具翻边处理:(本条参数为本项目重点参数,为保障我市创文工作的顺利推进,供应商须提供样品予以佐证,由评审委员会现场测量、查验)。6.1.内胆采用模具注塑一次性成型,双面光滑,材质为铝塑复合材质,底部设有两个内凹式孔洞易于一次性倾到垃圾,内胆两侧一次注塑成型自带拉手(非额外加装),底部镶嵌4个耐磨钉:内胆上口外径尺寸(不含拉手):310*350*470mm(±5mm);内胆颜色:垃圾投放内胆采用灰色蓝色各一只(不允许喷塑或喷漆):内胆单桶重量≥1.8kg:设计有垃圾袋挂钩装置,便于环卫工人套垃圾袋使用。(本条参数为本项目重点参数,为保障我市创文工作的顺利推进,供应商须提供样品予以佐证,由评审委员会现场测量、查验)。”。以上参数要求能用书面方式准确描述采购需求的,能用书面语言完全表达其需求。此项要求具有指定性、排他性、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中也未明确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采购文件存在歧义,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本项目2023年4月11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2023年4月17日在凉山州德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启谈判。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按得分高低依次为四川原生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深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四川恒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最终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为四川原生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于2023年4月18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开中标成交结果。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投诉人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且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西昌市财政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