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的通知(威财采〔2023〕12号)

威远县 2023-05-29 00:00:00

各镇人民政府、县

级各部门(单位)、威远经开区党政办公室,县政府采购中心、各社会代理机构、各评审专家及各潜在供应商: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川财规〔2021〕8号)、《内江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的通知》(内财采〔2023〕16号)

文件精神

,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是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  革的重要举措,对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进一步降低企业 交易成本,积极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全力打造营商优质“软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具体工作安排

全县政府采购计划备案时间为2023年6月1日后(含6 月1日)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应当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线上交易模式组织实施,对计划备案时间在2023年6月1日前 ( 含 6月1日)且具备条件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先行通过一体化平台线上交易模式组织实施。

三、

严格工作要求

(

)采购人要严格履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抓好一体化 平台操作手册的学习应用,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意向公开、 需求编制、计划备案、计划下达、线上评审、合同签订等,确保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主管预算单位要加强对下级单位的系统操作业务指导,有序规范地推进政府采购项目线上交易工作。

(二)代理机构应当按照线上交易相关要求,做好线上评审专用场地的设立、必要的操作终端设备等硬件设施配备。线上评审期间,代理机构应当做好评审专家问题收集和反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指导评审委员会成员操作系统为由,干预评审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审。同时,代理机构还应当建立政府采 购项目线上交易管理应急机制,做好应急预案,全力保障政府

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活动顺利开展。

(三)政府采购潜在供应商可根据参与一体化平台线上交易需要,及时完成供应商注册、供应商信息维护、数字证书(CA) 准备等参与投标(响应)前期工作,并熟练掌握一体化平台线 上交易的操作流程,包括在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相 关功能模块进行获取采购文件,编制、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开标和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

(四)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及时完成CA 办理,熟练掌握在线评审的操作方法,并对线上评审能力进行自我评估后,按规定参与在线评审工作。各评审专家应当遵守政府采购评审管理规定,熟悉交易系统操作,依法履行评审职责。

(五)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各方应当使用符合规定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依法认证的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并对其操作行为和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六)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要通过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培训视频等学习资料,结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规定,加快熟悉政府采购项目线上交易流程和要求,加强对采购一体化平台具体操作的学习,进一步规范系统流程操作。

(七)

电子化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规定。

电子化采购活动的推进和开展情况,将纳入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相关参与各方的考核、评价范围。

威远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832-8237752。                   

  威远县财政局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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