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什财采处〔2022〕5号)

什邡市 2023-05-28 00:00:00

什邡市财政局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什财采处〔2022〕5号

一、项目编号:N5106822022000009

二、项目名称:什邡市农业农村局什邡市2022年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叶面阻控技术服务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敖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科名村上场口村民小组

被投诉人1:什邡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什邡市小花园街

被投诉人2:四川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阳市密江街8号富贵世家82-112-12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

2022611日,四川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什邡市农业农村局什邡市2022年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叶面阻控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编号:510682202200009)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274日,四川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了本项目的开标、评标工作。202274日,四川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公布中标供应商为环保桥(湖南)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截至目前,什邡市农业农村局与环保桥(湖南)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尚未履行,已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

1

《招标文件》第六章叶面阻控剂参数要求没有明确产品执行标准,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

投诉事项

2

《招标文件》第六章第4项“投标人需提供由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或科研院所出具的该产品在成都平原区 2019年以来的田间试验报告,糙米降镉率需达到20%以上的要求具有限制性和排他性,明显属于对潜在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

3

《招标文件》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中“履约能力”要求“供应商20191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具有政府采购服务类类似业绩(耕地安全利用、耕地土壤污染修复治理、统防统治),每有1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10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及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具有限制性和排他性,限制了没有中标的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条件排斥其他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3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什邡市财政局

                                                20228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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