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N5106832023000012
二、项目名称:地震遗址运维管理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连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北三环路一段221号1栋2单元
6层603、604号
被投诉人:四川匠人匠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绵竹市东汽竹苑农业银行二楼(政务中心旁)
相关供应商1:绵竹市齐发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竹市汉旺镇香山村三组
相关供应商2:四川恒旺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雍城街道金河西路222号附131
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连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不服绵竹市汉旺地震遗址公园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31日就绵竹市汉旺地震遗址公园管理委员会-地震遗址运维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5106832023000012)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4月17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2023年4月17日依法予以受理,2023年4月18日向被投诉人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磋商小组未严格依据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合法评审。
投诉事项2:四川恒旺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响应资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3:《评审情况表》仅笼统敷衍公示了三家投标公司得分情况,侵犯了全体投标公司对本项目评审结果整体情况的知情权,且存在磋商小组恶意扣分的嫌疑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意隐瞒评审情况阻挠各级执法部门及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全过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合法性进行有效监督的故意。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局决定:驳回投诉,继续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德阳市财政局或绵竹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绵竹市财政局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