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2700
二、项目名称:新校区二期餐厨设备及开水器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西一路129号6栋1层01号附4号
被投诉人: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相关供应商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东三环路二段龙潭工业园成宏路68号
相关供应商 :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南区通港路219号
相关供应商 :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园科兴路东段970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
投诉事项1:
投诉事项2: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其评审意见无效。投诉事项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尚未履行,无法从现有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川省财政厅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