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财政局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荣财采〔2023〕44号)
- 项目编号:N5103212023000030
二、项目名称:荣县2021年“天府菜油”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示范县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华兴正街5号2栋17层3号
被投诉人 1 :
地址:四川省荣县旭阳镇沿河西路52号
被投诉人 2 :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4幢10层2号
四、基本情况
成都垦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不服荣县农业农村局、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荣县2021年“天府菜油”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示范县项目(项目编号:N510321202300003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4月2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4月24日收到,已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
2023年4月4日,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2023年4月10日,成都垦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2023年4月13日,成都垦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向荣县农业农村局、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起书面质疑。2023年4月20日,荣县农业农村局、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质疑答复,认定质疑事项不成立。2023年4月27日,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经评审,德阳稷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日,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公布德阳稷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2023年5月17日,荣县农业农村局与德阳稷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
- 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荣县财政局
2023年5月19日
| 荣县财政局办公室2023年5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