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财政局关于市集中采购机构2021年度采购工作考核结果公告
一、考核单位名称
简阳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制定的《集中采购机构评价指标体系》等相关考核标准,采用自查与综合考核评定相结合,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方式,从设施、设备等场所条件、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情况、采购文件编制水平、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询问质疑答复情况、档案管理情况、资金节约率、采购效率、业绩情况、满意度、监督管理情况等13个方面进行了监督评价。
四、考核方法
本次考核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中能够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较好地完成了简阳市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但在资金节约、采购文件编制、询问质疑答复等方面存在不足,有待改进。
六、考核结果
经过综合考核评价,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级次为中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简阳市财政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