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自流井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我局在2023年5月对各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就区政府机关大楼秩序维护(项目编号:N5103022023000002)中发现的问题责令你单位进行整改。
一、整改事项
(一)
未依法公告政府采购合同
该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合同公示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未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合同公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第二条第(四)项第7条。
(二)
未
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磋商文件
中
“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3商务要求……3.3.5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签订合同后10日内预付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从第一个月结算开始抵扣,如第一个月未抵扣完,下一个月继续抵扣,直至预付款抵扣完为止),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剩余合同金额,采购人按照考核结果且收到成交供应商相应金额国家正式发票后按月支付费用。(根据每月考核情况支付,直至合同到期或解除,采购人依据考核结果,作为拨付维护服务服务费的依据),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项目合同协议签订为
“第三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式……(二)服务费支付方式:1、付款方式及整改:每月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按月支付费用。若发现问题,可提出整改、更换及调整服务人员的要求。若当月考核不合格,按《区政府机关大楼秩序维护人员管理考核办法》扣减当月服务费,并延期支付当月费用直至乙方调整服务满足甲方要求。2.乙方按照每月考核结果开具服务费发票。甲方接到乙方发票核对无误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秩序维护服务费支付给乙方(考核不合格除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四)项。
二、整改要求
请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书后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行为,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并在收到本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整改情况报自流井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若你单位未彻底改正,在今后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再次发生类似问题,我局将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自贡市自流井区财政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