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整改通知书(万财采管〔2023〕6号)

万源市 2023-05-19 00:00:00

当事人:万源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苏秦

地址:万源市古东关街道万兴路200号政务服务中心7

我局2023317日收到举报:《万源市旧院镇敬老院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编号:N5117812023000014)项目的采购活动中,中标结果公告不公开透明等。

经我局对结果公告查询核实,本项目的主要标的信息中,的确存在未公示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条第三款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第十条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问题,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整改,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并在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报告报送至本机关。

              

                       万源财政局

2023427 

  • 万财采管〔2023〕6号-责令整改通知书-万源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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