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0944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2022年新建、改建楼标识标牌和科室文化技术墙设计制作安装服务项目(二次)(下称本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三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西三段208号1楼1,3,4,5号
被投诉人1: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被投诉人2: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下称采购人)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捌希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218号2栋15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3月10日收到投诉人的《投诉书》。投诉事项为:1.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2.中标供应商捌希公司涉嫌业绩造假;3.评标委员会中的评审专家超品目评审;4.本项目采购人代表涉嫌控标。经审查,投诉人的投诉书符合规定,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经查,2023年1月9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于2月20日组织本项目开标、评标活动,包括投诉人在内共6家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于2月21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四川捌希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于3月13日发布更正公告,本项目废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1部分内容未依法进行质疑,本机关依法不予受理;依据现有证据材料,投诉人其余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驳回投诉。
成都市财政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