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达市财采管〔2023〕96号)(以此为准)

达州市市本级 2023-05-18 00:00:00

达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达市财采管〔202396号)

 

一、项目编号:N5117012022000304

二、项目名称:达州市第一中学校教室空调(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诉人: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三江大道128

被投诉人:达州市第一中学校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朝阳东路152

四、基本情况

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不服达州市第一中学校于2023317日就达州市第一中学校教室空调(三次)(采购项目编号:N5117012022000304)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32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324日收到。经审查,本机关认为投诉书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八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于2023331日向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发送《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202344日,本机关收到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补正后的投诉书,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全年能源消耗效率APF)(GB21455-2019):4.47”,远远高于国标APF值≥4.2和行业通常标准绝大对数空调厂家市场畅销产品1APF值在4.3-4.46之间,“参数性质”设置为★实质性指标要求,属于以不合理的技术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影响政府集采项目的充分竞争性政策落实,该指标对符合国标要求的厂家产品带有歧视性。我方对采购人答复不满意,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2:本项目“额定制冷量W):7210”指标取值设定不规范,取值标准缺乏科学依据,与国标相抵触,为歧视性指标,对其他厂家空调产品参与竞标设置障碍,导致本次集采缺乏公平性

投诉事项3:本项目空调指标“室内机噪音最低dBA):22”设定过度不合理,违反国标关于空调噪音分等分级标准要求。指标设定与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与合同履行无关。

202339日,达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2023314日,达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更正公告。2023320日,达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本项目评审。2023322日,达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达州市财政局

 20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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