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7272023000020
二、项目名称:平武县人居环境提升工程(生活垃圾转运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建联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均隆街69号/-1-2栋4层附B011号
被投诉人1: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平武县龙安镇东街38号
被投诉人2:四川德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毅德商贸城毅锦街4号A区31幢3号
相关供应商:绵阳市百贤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科创区园艺东街29号卓信龙岭7栋1层13号
四、基本情况
该项目于2023年3月17日发布了采购公告,于2023年4月11日发布了结果公告,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投诉事项1:采购标的技术参数要求的技术参数中存在问题,以国家最高标准检测作为重要的扣分要求具有严重的排他性。
投诉事项2: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第三点企业实力第1.2.3.项,将证书作为加分项对潜在供应商进行歧视和差别待遇,具有严重的排他性。
投诉事项3: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第三点企业实力第6项将BSCC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作为评审因素,涉嫌对潜在供应商进行歧视和差别待遇,具有严重的排他性。
投诉事项4: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第四点项目实施及售后服务方案第2项,评审因素未细化和量化,专家评审权力过大。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不成立,投诉事项二部分成立,投诉事项三成立,投诉事项四不成立。鉴于该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九十四号)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平武县财政局
2023年5月17日